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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举报须知
2024-01-07 12:35  

、监督举报方式

(一)监督电话:(0535)6925171

(二)监督举报邮箱:sdswjdjb@sdbi.edu.cn

(三)纪委书记邮箱:jiwei@sdbi.edu.cn

(四)监督信箱:学校办公楼(室外)消防梯旁边(学校办公楼通往学习中心的连廊门旁边)

(五)信访接待室:纪检监察处(办公楼301室)

(六)通信地址: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,邮编:264670

、受理范围

(一)本校党总支(支部)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
(二)本校监察对象(即副处级及以下的干部和管理岗位职工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
(三)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
信访举报人应当履行的义务

(一)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,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夸大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陷害他人;

(二)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,不得损害党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;

(三)接受党组织、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,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;

(四)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;

(五)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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