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监督学院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、学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2、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3、调查处理本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,或提出处理建议。
4、受理对本院党组织和党员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,保护党员、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。
5、对学院干部选拔任用、职称评聘、工程建设与修缮项目、仪器设备及其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检查。
6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,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。
7、协助院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,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8、做好行政监察工作,保证政令畅通,维护行政纪律,促进廉政建设,改进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。
9、做好纪委监察资料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