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通知
各处室、二级学院、教学部,济南校区:
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学校纪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廉政谈话,有关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廉政谈话对象
2020年以来新提任的各处室、教学部、济南校区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。
二、廉政谈话内容
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,将“个人、职责、工作”摆进去,聚焦以下内容进行。
1.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;学习贯彻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情况;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。
2.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,落实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精神情况。
3.落实学校重点工作和“十四五”规划等情况。
4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及廉洁从政情况。
5.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问题、强化作风建设情况。
6.落实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制度情况。
7.本单位政治生态总体状况和意识形态情况。
8.本单位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情况。
9.对学校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10.需要向组织反映的“重点人”和“重点事”情况。
三、廉政谈话安排
廉政谈话采取面对面个别谈话方式,在纪委书记办公室(办公楼228室)进行,10月底前完成。廉政谈话日程由纪检监察处统筹安排(若遇工作冲突,另约时间)。廉政谈话材料将存入干部本人廉政档案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认真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