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4日,我校召开纪检工作会议,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,会议由纪委委员孙龙湖主持。
会上传达学习了烟台市纪委《关于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烟台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》、《烟台市纪检监察干部“十严禁”》、《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“十不准”》和《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“工作留痕”制度》;研究部署了单独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和纪检干部日常监督工作,纪检委员充分讨论,对此次监察工作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建议。会上强调,纪检干部要严格践行烟台市纪委的文件要求,高度重视单招监察工作,为维护招生纪律履职尽责。(通讯员、撰稿:赵帅 审核:毛美华)